“车风靓影”摄影大赛-我眼中的SAAB与SAAB小姐
“车风靓影”摄影大赛-我眼中的SAAB与SAAB小姐“魅力生活 盈动丽人”是由BTV7、SOHO中国、九号车汇等多家机构共同倾力打造的跨年度汽车模特大型电视选拔活动。车模大赛进展至今,得到了众多车友、观众的大力支持,为回报众多朋友及观众的热情支持,为观众提供与车、参赛选手近距离的交流机会,大赛特组织本系列“车风靓影”摄影大赛。
2008年1月SAAB小姐评选已经进入20强的激烈争夺阶段,让我们来看看您眼中的SAAB与SAAB小姐会是什么样的?
一、大赛主题:我眼中的SAAB与SAAB小姐
二、大赛主办方:SOHO中国、9号车汇、北京加达瑞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三、拍摄时间地点:2007年12月22日下午,北京朝阳区东大桥路8号SOHO尚都9号车汇
四、报名条件凡能自备数码相机,具备一定摄影技巧、喜爱摄影,能够在指定时间内到9号车汇进行现场摄影的朋友均可报名参赛。
五、选手报名咨询电话:010-62698787-822
六、作品拍摄选手注册报名成功后,大赛组委会将于拍摄时间前2天电话通知拍摄时间及拍摄地点。摄影大赛的网站上也将于拍摄前2天公布选手拍摄通知。拍摄现场提供:SAAB小姐选手20强,模特化妆,SAAB汽车,现场灯光。摄影参赛选手需自备数码相机、电池、充电器、三脚架及其他摄影必备设备,拍摄SAAB小姐选手以外模特的作品视为无效,不能参加评选。参赛选手可以友好选择汽车模特,设计优美、个性化造型进行拍摄。
七、作品上传
1.作品上传时间:2007年12月23日—2008年12月31日(作品有效提交时间,以收到时间为准)
2.选手凭用户名及密码登陆后上传作品,作品文件格式统一为.jpg,最低分辨率1600*1200,并配以精彩作品标题,不符合该标准的作品不能参加评选。
3.每位选手上传作品数量不限,以每一件作品进行单独投票参与评选。
八、作品评选规则及流程
1.入围评审大赛评委会对所提交的作品进行初评并确定入围作品,入围作品将公布并在入围作品专栏中进行展示。
2.网友投票由网友对公布的入围作品进行投票,一个IP地址只能投票一次,将按投票数量的高低选出前50幅作品进入最后决赛。
3.最终评选进入最后决赛的作品将由大赛评委会依照以下评分标准对进行打分,综合网友评分和评委评分最终确定大奖名单。
评分标准:主题突出:作品的主题契合大赛主题,作品的效果是否能很好的表现主题立意。创意独特:有独特的摄影视角,并有创新的立意去诠释人车主题。技术功底:能在参赛照片作品中体现摄影技术功底。原创性: 个性化摄影风格,提交作品为本人所拍摄的,不接受转载、剽窃等非本人创作的作品。互动性: 作品能够提醒汽车模特与车的和谐共振,体现人与车的完美结合。观赏性: 作品以展示汽车模特之美、汽车之美为最高追求。合法性: 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包括隐私权,姓名权,肖像权等。
4.评委会成员中国摄影家协会、资深摄影记者、SOHO中国、9号车汇、北京加达瑞通、其他机构知名专业人士。
5.获奖名单公布:请参赛选手关注大赛官方网站新闻通知及获奖选手电话通知为准。
九、“车风靓影”摄影大赛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品为:(1) 价值千元的SAAB手表1支;(2) SOHO尚都及9号车汇联合提供的价值500元大礼包。
二等奖,1名,奖品为:(1) 价值500元的SAAB旅行箱1个;(2) SOHO尚都及9号车汇联合提供的价值300元大礼包。
三等奖,1名,奖品为:价值500元的SAAB旅行箱1个;优胜奖,7名,奖品为:SOHO尚都及9号车汇联合提供的价值100元大礼包。
十、参赛说明
1.重要提示:凡参加并提交作品的,均表明提交者已经同意并接受比赛规则及声明以及争议处理方式。
2.参赛作者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通信地址,以便获奖后得到及时有效的通知。参赛者提供的信息将得到严格保密。
3.参赛作品所设计的版权处理、争议等事项请参阅本次摄影大赛的法律声明。
十一、组委会声明
1. 参赛人员必须真实填写注册信息。如资料不实视为弃权,名次顺延。
2.参赛者必须是参赛作品的作者,并保证其拥有该作品的合法著作权,可以使用画图软件进行照片的尺寸、对比、明暗,色彩的调整,但必须保留作品的原始数据。参赛作品不可进行电脑合成。参赛作品入选后,主办单位将要求参赛者提供作品的原始数据,如参赛者无法提供,则视为自动放弃获奖资格。
3.参赛者允许主办方拥有大赛所有参赛图片的使用权,可以将该作品用于网络展览、展示、出版等各种非商业用途。
4.大赛进行期间,所有参赛图片将被放置到大赛活动网站展示以利于评选活动的进行。每位参赛者上传图片后即被视为已明确同意大赛主办者及其被许可人拥有其图片的使用权,不另付稿酬。
5.如参赛选手将参赛作品用于其他场合或用途,因涉及模特肖像权,必须与9号车汇协商后确定。
6.对于违反本次摄影大赛活动声明的图片及文字,大赛工作人员有权在不需要解释的情况下将其转移或删除。
7.对于违反本次摄影大赛活动声明的参赛者,主办方将保留删除其发言及图片,屏蔽其发言权、封闭其帐号、乃至删除其帐号的权利。
8.主办方视所有参赛者均同意遵守该规则。
9.严禁参赛者采用任何不法手段参与本次大赛,如抄袭、盗用等。
10.本条款未涉及的问题参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本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在本条款规定范围内,大赛组委会有最终解释权。
十二、大赛法律声明
1. 尊重网络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2. 不发布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信息。
3. 不发布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信息。不发布任何教唆他人从事违法行为的信息。
4. 不发布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信息。
5. 不发布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信息。
6. 不发布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信息。
7. 不发布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信息。
8. 不发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信息。
9. 不发布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
10.不发布含有法律、行政法规所禁止的内容的信息。
11.不发布广告或夹带广告的文章信息。
12.不发布没有原因和理由的重复性垃圾。
13.不发布内容与查证后之事实有明显差别的言论。
14.不发布明显带有对主办方非讨论性、恶意攻击性或错误导向性的文章和图片。
15.不发布有损主办方声誉或商业利益的文章。
16.不引述或连接其他非事件报导式网站中的言论。
17.不在图片评论区发表灌水文章或张贴垃圾信息。
18.不在图片评论区中发表与参赛图片主题无关的评论。
19.不将同一评论重复发表或转贴超过三次以上。
十三、争议解决因本规则引起的或本规则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咨询电话:010-010-62698787-822
页: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