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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em><u><font color="#ff6600" size="7">路顶记</font></u></em></strong>
生活就像强奸,既然你无法…………………………………………
<p>偶也好久没干粉刷将得活了,看看手生了没有</p>
马路杀手——BG1 NGC
<p>偶也好久没干粉刷将得活了,看看手生了没有</p>
老虎不发威,你当我是加菲猫啊。。。
<span class="tpc_content"><font size="2">许多的事情,总是在经历过以后才会懂得。一如感情,痛过了,才会懂得如何保护自己;傻过了,才会懂得适时的坚持与放弃,在得到与失去中我们慢慢地认识自己。其实,生活并不需要这么些无谓的执著,没有什么就真的不能割舍。学会放弃,生活会更容易。 <br/>  学会放弃,在落泪以前转身离去,留下简单的背影;学会放弃,将昨天埋在心底,留下最美好的回忆;学会放弃,让彼此都能有个更轻松的开始,遍体鳞伤的爱并不一定就刻骨铭心 。这一程情深缘浅,走到今天,已经不容易,轻轻地抽出手,说声再见,真的很感谢,这一路上有你。曾说过爱你的,今天,仍是爱你。只是,爱你,却不能与你在一起。一如爱那原野的 火百合,爱她,却不能携她归去。 <br/>  每一份感情都很美,每一程相伴也都令人迷醉。是不能拥有的遗憾让我们更感缝眷;是夜半无眠的思念让我们更觉留恋。感情是一份没有答案的问卷,苦苦的追寻并不能让生活更圆满。也许一点遗憾,一丝伤感,会让这份答卷更隽永,也更久远。 <br/>  收拾起心情,继续走吧,错过花,你将收获雨;错过她,我才遇到了你。继续走吧,你终将收获自己的美丽。 <br/>  一个永远不想失去你的人,未必是爱你的人,未必对你忠心耿耿,有时只是这种脑袋不 <br/>清的强烈占有欲者,他们才会做出各种“损人不利己”的事情,还如此理所当然。 <br/>  在心中如果有“曾经拥有就永远不要失去”的偏执狂与占有欲,越想要获得爱的永久保证书,只会越走越偏离。 <br/>  谁说喜欢一样东西就一定要得到它。有时候,有些人,为了得到他喜欢的东西,殚精竭虑,费尽心机,更甚者可能会不择手段,以至走向极端。也许他得到了他喜欢的东西,但是在他追逐的过程中,失去的东西也无法计算,他付出的代价是其得到的东西所无法弥补的。也许那代价是沉重的,直到最后才会被他发现罢了。其实喜欢一样东西,不一定要得到它。 <br/>  有时候为了强求一样东西而令自己的身心都疲惫不堪,是很不划算的。再者,有些东西是“只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一旦你得到了它,日子一久你可能会发现其实它并不如想象中的那么好。如果你再发现你失去的和放弃的东西更珍贵的时候,我想你一定会懊恼不已。所以也常有这样的一句话“得不到的东西永远是最好的。”所以当你喜欢一样东西时,得到它并不是你最明智的选择。 <br/>  谁说喜欢一个人就一定要和他在一起。有时候,有些人,为了能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他们不惜使用“一哭二闹三上吊”这种最原始的办法,想以此挽留爱人。也许这留住了爱人的人,但是这却留不住他的心。更有甚至,为了这而赔上了自己那年轻而又灿烂的生命,可能这会唤起爱人的回应吧,但是这也带给了他更多的内疚与自责,还有不安,从此快乐就会和他挥手告别。其实喜欢一个人,并不一定要和她在一起,虽然有人常说“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但是并不是所有人都会快乐。喜欢一个,最重要的是让他快乐,因为他的喜怒哀乐都会牵动你的心绪。所以也有这样一句话“你快乐,所以我快乐。”因此,当你喜欢一个人时,暗恋也不失为上策。 <br/>  有一首歌这样唱:“原来暗恋也很快乐,至少不会毫无选择;”“为何从不觉得感情的事多难负荷,不想占有就不会太坎坷”:“不管你的心是谁的,我也不会受到挫折,只想做个安静的过客。”所以,无论是喜欢一样的东西也好,喜欢一个人也罢,与其让自己负累,还不如放轻松地面对,即使有一天放弃或者离开,你也学会了平静。 <br/>  喜欢一样东西,就要学会欣赏它,珍惜它,使它更弥足珍贵。 <br/>  喜欢一个人,就要让他快乐,让他幸福,使那份感情更诚挚。如果你做不到,那你还是 <br/>放手吧,所以有时候,有些人,也要学会放弃,因为放弃也是一种美丽。</font></span>
马路杀手——BG1 NGC
看看
老虎不发威,你当我是加菲猫啊。。。
看了楼主的帖子,不由得精神为之一振,自觉七经八脉为之一畅,七窍倒也开了六巧半,自古英雄出少年,楼主年纪轻轻,就有经天纬地之才,定国安邦之智,古人云,卧龙凤雏得一而安天下,而今,天佑我大中华,沧海桑田5000年,中华神州平地一声雷,飞沙走石,大舞迷天,朦胧中,只见顶天立地一金甲天神立于天地间,这个英雄手持双斧,二目如电,一斧下去,混沌初开,二斧下去,女娲造人,三斧下去,小生倾倒.得此大英雄,实耐国之幸也,民之福也,怎不叫人喜极而泣.......古人有少年楼主说为证,少年之楼主如红日初升,其道大光;河出伏流,一泻汪洋;潜龙腾渊,鳞爪飞扬;乳虎啸谷,百兽震惶;鹰隼试翼,风尘吸张;奇花初胎,皇皇;干将发硎,有作其芒;天戴其苍,地履其黄;纵有千古,横有八荒;小生对楼主之仰慕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海枯石烂,天崩地裂,永不变心. <br/>看完楼主的帖子,我的心情竟是久久不能平静。正如老子所云:大音希声,大象无形。我现在终于明白我缺乏的是什么了,正是楼主那种对真理的执着追求和楼主那种对理想的艰苦实践所产生的厚重感。面对楼主的帖子,我震惊得几乎不能动弹了,楼主那种裂纸欲出的大手笔,竟使我忍不住一次次地翻开楼主的帖子,每看一次,赞赏之情就激长数分,我总在想,是否有神灵活在它灵秀的外表下,以至能使人三月不知肉味,使人有余音绕梁、三日不绝的感受。楼主,你写得实在是太好了。我惟一能做的,就只有把这个帖子顶上去这件事了。<br/>楼主的帖子实在是写得太好了。文笔流畅,修辞得体,深得魏晋诸朝遗风,更将唐风宋骨发扬得入木三分,能在有生之年看见楼主的这个帖子。实在是我三生之幸啊。看完楼主的这个帖子之后,我竟产生出一种无以名之的悲痛感——啊,这么好的帖子,如果将来我再也看不到了,那我该怎么办?那我该怎么办?直到我毫不犹豫地把楼主的这个帖子收藏了,我内心的那种激动才逐渐平静下来。可是我立刻想到,这么好的帖子,倘若别人看不到,那么不是浪费楼主的心血吗?经过痛苦的思想斗争,我终于下定决心,牺牲小我,奉献大我。我要拿出这帖子奉献给世人赏阅,我要把这个帖子一直往上顶,往上顶!顶到所有人都看到为止!<br/>在遇到你之前,我对人世间是否有真正的圣人是怀疑的;而现在,我终于相信了!我曾经忘情于两汉的歌赋,我曾经惊讶于李杜的诗才,我曾经流连于宋元的词曲。但现在,我才知道我有多么浅薄!<br/>楼主,你的高尚情操太让人感动了。在现在这样一个物欲横流的金钱社会里,竟然还能见到楼主这样的性情中人,无疑是我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让我深深感受到了人性的伟大。楼主的帖子,就好比黑暗中刺裂夜空的闪电,又好比撕开乌云的阳光.<br/>我在XX社区打滚这么多年,所谓阅人无数,就算没有见过猪走路,也总明白猪肉是啥味道的。一看到楼主的气势,我就觉得楼主同在社区里灌水的那帮小混混有着本质的差别!那忧郁的语调,那熟悉的签名,还有字里行间高屋建瓴的辞藻。没用的,楼主,就算你怎么换马甲都是没有用的,你的亿万拥戴者早已经把你认出来了,你一定就是传说中的最强ID。自从社区改版之后,我就已经心灰意冷,对社区也没抱什么希望了,传说已经幻灭,神话已经终结,留在社区还有什么意思?没想到,没想到,今天可以再睹楼主的风范,我激动得忍不住就在屏幕前流下了眼泪。是啊,只要在楼主的带领下,社区就有希望了。我的内心再一次沸腾了,我胸腔里的血再一次燃烧了。楼主的几句话虽然简单,却概括扼要,一语道出了我们苦想多年仍不可解的几个重大问题的根本。楼主就好比社区的明灯,楼主就好比社区的方向,楼主就好比社区的栋梁。有楼主在,社区的明天必将更好!<br/>大师的话真如“大音希声扫阴翳”,犹如“拨开云雾见青天”,使我等网民看到了希望,看到了未来!晴天霹雳、醍醐灌顶或许不足以形容大师文章的万一;巫山行云、长江流水更难以比拟大师的文才!黄钟大吕,振聋发聩!你烛照天下,明见万里;雨露苍生,泽被万方!透过你深邃的文字,我仿佛看到了你鹰视狼顾、龙行虎步的伟岸英姿;仿佛看到了你手执如椽大笔、写天下文章的智慧神态;仿佛看见了你按剑四顾、指点江山的英武气概!<br/>逐字逐句地看完这个帖子以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震撼啊!为什么会有如此好的帖子!我纵横网络BBS多年,自以为再也不会有任何帖子能打动我,没想到今天看到了如此精妙绝伦的这样一篇帖子!楼主,是你让我深深地理解了“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这句话。谢谢侬!在看完这帖子以后,我没有立即回复,因为我生怕我庸俗不堪的回复会玷污了这网上少有的帖子。但是我还是回复了,因为觉得如果不能在如此精彩的帖子后面留下自己的网名,那我死也不会瞑目的!能够在如此精彩的帖子后面留下自己的网名是多么骄傲的一件事啊!楼主,请原谅我的自私!我知道无论用多么华丽的辞藻来形容楼主您帖子的精彩程度都是不够的,都是虚伪的,所以我只想说一句:您的帖子太好看了!我愿意一辈子看下去!这篇帖子构思新颖,题材独具匠心,段落清晰,情节诡异,跌宕起伏,主线分明,引人入胜,平淡中显示出不凡的文学功底,可谓是字字珠玑,句句经典,是我辈应当学习之典范。正所谓:“一马奔腾,射雕引弓,天地都在我心中!”楼主真不愧为无厘界新一代的开山怪!本来我已经对这个社区失望了,觉得这个社区没有前途了,心里充满了悲哀。但是看了你的这个帖子,又让我对社区产生了希望。是你让我的心里重新燃起希望之火,是你让我的心死灰复燃,是你拯救了我一颗拔凉拔凉的心!本来我决定不在社区回任何帖子了,但是看了你的帖子,我告诉自己这个帖子是一定要回的!这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好贴啊!苍天有眼啊,让我在有生之年得以观得如此精彩绝伦的帖子!
墙是这个样子刷的!!
马路杀手——BG1 NGC
在顶起来
为了伊兰特车友足球俱乐部~~~我愿意付出我的一切!!!
帮你顶着!
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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